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
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珠海意诺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应用、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7月30日形成了送审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珠海意诺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应用、实验室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南新大道九号
3、建设单位:珠海意诺伟达科技有限公司
4、主要建设内容:因企业生产需要,企业需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扩建研发实验室。新增聚氨酯树脂0.2t/a、聚异氰酸酯树脂0.2t/a、醇酸树脂0.03t/a、聚酯树脂0.08t/a。劳动定员新增11人,全年工作248天,每天工作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