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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
更新时间:2021/1/9 20:54:25 来源: 浏览次数: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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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需要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企业

办理条件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
2、办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3、具备房地产权证明文件,租用场地的需提交租赁合同。
4、所在村(居委会)、镇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核意见表。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简本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2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和电子文件
3.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4.场地租赁合同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5.房产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6.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7.承诺书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意见表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窗口申请
2.受理
3.承办
4.审核
5.批准
6.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网上申请
2.受理
3.承办
4.审核
5.批准
6.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工作日5
承诺期限:工作日5

办事窗口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工作时间:周一至五8:30-12:00,14:30-17:30
地址: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6-7260646
交通指引:201,207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第十条

0756-7260330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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